院内采购公告-医用耗材A采购项目(二次发布)
发布时间:2025/12/9 15:40:59

 

一、采购方式说明

1.在满足采购人需求和预算要求的条件下,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报价、供货方案、售后服务、产品综合情况等方面,现场评选出候选单位,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邮箱或电话告知评审结果。

2.本次采购非一次性报价,报价采用折扣报价,依据每项耗材最高限价,竞报总折扣。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预算控制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前轮报价,否则为废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等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我院可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对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第二康复医院医用耗材A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EK2025037A

3.预算控制价:见清单。

4.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报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其他医疗医用产品或科研产品等,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提供所报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8时00分-2025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邮箱:sdsdekfyyzbb@163.com

3.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件1)盖章PDF版及word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公司简称+耗材A”。

4.联系方式:0538-8202091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内容及其他要求(见附件2)

2.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

3.地点:山东省第二康复医院7号楼1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料下载:附件